发布日期:2023-11-20 11:03 点击数:次
1. 教职员可在科研系统填报科研项目,上传相应材料并提交后由我处审核。
2. 科研项目应在立项当年即上传立项通知书待我处审核(高教学会项目等属教学项目,请勿提交科研系统)。
3. 科研项目应在结项后上传结项证书,并严格按照结项证书顺序填写项目组成员。
4. 相关事宜详询长春人文科研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