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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关于填报省教育厅科研平台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0-12-30 15:30 点击数:

 

各相关平台负责人:

为加强省教育厅科研平台管理,提高平台建设水平,按照《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》《吉林省高等学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》《吉林省高校新型智库建设实施方案》等科研平台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, 请各类科研平台填报2020 年度工作报告(报告见附件), 所填报的年度工作报告将作为省教育厅科研平台考核评估依据。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  1. 填报范围

    2020年度(含2020年) 之前批准建设的省重点实验室、省工程研究中心、 省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、 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、 省高校新型智库 5 类科研平台。

    我校符合要求的有以下平台:吉林省老年社会问题研究中心、高校影视艺术教育研究中心、吉林省老年事业与产业发展智库、吉林省中小微企业发展研究科研创新团队(培育)、健康福祉技术重点实验室、汽车电子技术工程研究中心、吉林省民办高校翻译教育研究中心、高校中文专业大数据教学研究中心、4K超高清影视制作实验室(培育)、吉林省人体数据库与服装版型研究中心。

  2. 报告要求

    要求如实填报2020年度省科研平台建设基本情况及取得的主要成果,所有报告内容均需有佐证材料。

    三、 报送要求

    1.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均需提交(word版)、 佐证材料电子版;对不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科研平台,本年度省里考核评价为不合格。

    2.202118日前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,纸质版报送至行政楼科研产业处A206室。

    联系人: 王蕴晴

    电话: 0431-84579041

    邮箱: 438922161@qq.com

    附件1:关于填报省教育厅科研平台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通知

    科研产业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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